????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重要途徑。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考慮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實際,統籌城鄉建設布局規劃和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完善政策舉措,營造環境氛圍,逐步實現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筆者經過調研發現,現階段促進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在理論探討與實踐工作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歷史、自然、經濟、人文、社會等多種因素影響,實現全方位嵌入還面臨一些困境。要在創造空間共聚條件、健全文化共享機制、完善經濟共融制度、提升社會共治能力、凝聚心理共識力量等方面著力,推動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創造空間共聚條件。地理空間是靜態實體的空間,而由人物、事件與運動形成的時空體空間是動態的空間結構。靜態的地理空間內遷移流動是多元動態的。新中國成立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斷深入,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人口由農村向城市、由西部向中東部、由傳統民族聚居區向散雜居區的遷移流動速度明顯加快。流動人口有的從城市到鄉村服務邊疆,有的從鄉村到城市追夢創業。跨區域的各民族人口流動不僅有利于傳統的“鄉土中國”向“流動中國”轉型,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傳統居住格局,使各民族“散雜居”“大融居”的狀態日益凸顯。因此要從動態發展角度全面認識各民族人口分布空間格局,重塑社會治理格局。現階段,需要完善政策舉措,營造環境氛圍,促進各民族跨區域遷移流動,拓展流動人口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優化社會文化變遷與社會關系網絡,促進各民族居住格局互嵌與信息空間共享。
????健全文化共享機制。中華文化是各民族在長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創造的精神財富,是各民族優秀文化的集大成。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引導各族群眾正確認識中華文化與各民族文化的關系,在交往交流交融過程中促進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鑒,把握中華文明五個突出特性,增強對中華文化的認同。要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深入挖掘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內涵,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各民族喜聞樂見的傳統節日節慶、非遺文化體驗等為載體,借助博物館、人文景觀、歷史遺跡、旅游景點、紅色革命遺址等文化資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空間。
????完善經濟共融制度。由于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資源稟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存在農耕經濟、畜牧經濟、漁獵經濟等多種經濟文化類型。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還存在區域差異、城鄉差異,需要加強各地區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各民族緊跟時代步伐,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與保障,鼓勵和支持民族地區各族群眾到東中部地區就業創業,鼓勵和支持東中部地區各族群眾到民族地區就業創業,幫助民族地區各族群眾增加收入、提高技能、開闊視野、更新理念。要為各族群眾搭建創業新平臺、拓展市場新空間、提供服務新便利、提升基本國情新認知,更好地促進東西部一體化發展,讓改革開放的成果惠及各民族,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
????提升社會共治能力。當前,各族人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還有待提高,社會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以及社會治理能力與治理水平有待提升。要將民族事務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引導各族群眾共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要提升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把社區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實踐場域,推動社區治理創新,創造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條件。要加強法治建設,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升制度規則的平等性與規范性。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引領與社會協同支撐作用,注重社區工作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基層社會多元共治。
????凝聚心理共識力量。中華民族認同是各民族形成心理共識的核心,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心理共識凝聚的目標。要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讓“兩個共同”“三個離不開”“五個認同”深入人心,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充分發掘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生動案例、典型事跡,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用身邊人身邊事引起情感共鳴。引導各族群眾深刻認識個體生存發展與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緊密聯系,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入腦入心,促進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團結統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學中華民族共同體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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