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發展現代海洋產業,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海洋強區建設,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創新求變,向海圖強、開放發展,聚焦“一區兩地一園一通道”建設,加快發展海洋特色產業,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海洋開放合作,培優育強涉海市場主體,著力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到2026年,初步培育形成9大海洋產業、5個海洋產業集聚的向海經濟發展示范園區、20個涉海創新平臺、30家海洋產業重點企業,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業、海洋電力業、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等新興產業增加值平均增速超15%,海洋生產總值超3200億元,海洋經濟規模總量爭先進位,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初步形成,海洋科技支撐能力進一步強化,海洋經濟成為全區高質量發展新的增長點。
二、行動舉措
(一)實施海洋產業培育壯大行動。
聚焦海洋九大產業,推動海洋漁業、海洋旅游業、海洋交通運輸業等產業“脫胎換骨”,海洋船舶和工程裝備制造業、海洋電力業、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業、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海洋服務業等產業“強筋壯骨”,前瞻布局未來海洋產業,構建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1.海洋漁業。樹立大食物觀,促進海洋漁業轉型升級,打造中國南部海域藍色糧倉。建設完善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2個、海洋牧場示范區6個。建設廣西海洋水產種質資源庫,推進中國—東盟海洋水產種業研發基地、廣西特色海洋生物智慧種業基地等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廣西特色經濟海洋生物品種產業開發。積極拓展深遠海養殖空間,重點發展新型貝類浮筏養殖和重力式深水網箱養殖,推動海上風電和海洋牧場融合發展。加快發展設施漁業,振興南珠產業。鼓勵發展海外漁業養殖基地,大力發展海產品精深加工,建立海產品精深加工集聚區,推進建設現代冷鏈物流體系,打造區域性水產品交易市場。(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海洋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廣西科學院,北海、防城港、欽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海洋旅游業。加快建設北部灣國際濱海度假勝地,推動北海、防城港、欽州旅游一體化聯動發展。持續打造北部灣休閑度假游、海上絲路郵輪游、中越邊關跨國風情游、濱海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生態游等特色精品旅游線路,全面打造濱海風景道,促進“陸—海—島—山—邊”文旅產業聯動發展。建設平陸運河配套宣教設施。加快建設一批海洋主題酒店,打造潿洲島旅游民宿標桿。積極推進郵輪游艇旅游產業,加快建設北部灣國際郵輪母港,提檔升級防城港江山半島旅游度假區、欽州三娘灣景區,持續推進北海銀灘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高質量發展。依托龍門港,支持欽州建設“生態美、生活美、生產美”的“和美海島”。推動“漁業+旅游”“海洋體育+旅游”“海上風電+旅游”等多產業融合發展。(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農業農村廳、能源局,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北海、防城港、欽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海洋交通運輸業。強化海陸運輸資源整合,拓展海洋交通運輸網絡。擴大重慶、四川等西部地區至北部灣港鐵海聯運班列開行頻次和開行范圍,加密北部灣港至東盟國家的航線頻次,穩定開行并爭取新增遠洋航線,提供常態化遠洋直航航線服務,推動西部陸海新通道班列與中歐班列等銜接。以20萬噸級集裝箱泊位為核心,提升集裝箱泊位能級,打造區域國際集裝箱樞紐港。以20萬噸、30萬噸級泊位為重點,建設一批大型專業化散貨泊位,打造國際大宗商品集散樞紐。依托平陸運河實現江海聯運有效銜接,提升鐵海聯運效率,降低物流綜合運輸成本,建設高效多式聯運體系。加快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重點發展航運金融、航運交易、航運信息、航運法律等服務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園區辦、司法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海洋船舶和工程裝備制造業。依托中船廣西、北海南洋、華電藍水等龍頭企業,加快研發生產高技術船舶、新能源船舶,積極開發并推進一批水下探測、水下機器人、海工平臺等項目落地,打造北部灣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基地。支持柳州、梧州、貴港等地發展船舶和海工裝備產業,支持柳鋼集團開發海洋工程及高技術船用鋼板的成套制造技術。以欽州、防城港、北海市等海上風電裝備為重點,集中部署海上風電裝備制造項目,建設北部灣海上風電產業集群,重點發展大功率風電裝備,引進建設一批大型風電整機制造和葉片、發電機、齒輪箱、控制系統、海底電纜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推動建設防城港明陽、欽州遠景等項目,支持龍頭企業加快打造海上風電產業園,培育發展新動能。(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園區辦,北海、防城港、欽州、柳州、梧州、貴港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業。充分發揮海洋資源優勢和高校院所科技支撐作用,加強產學研聯合,建立完善符合國際規范的海洋藥物創新體系和功能完備的海洋藥物研發技術平臺。推進廣西海洋藥材標準研究制訂,培育延伸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鏈,積極開發以海洋生物為原料的抗癌藥、創新藥、仿制藥、保健食品及檢測試劑等。支持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建設,引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生物制藥及生物制品領軍企業,加快海洋藥物規模化、產業化發展。(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中醫藥局、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市場監管局、海洋局,廣西科學院,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海洋電力業。有序開發北部灣風電資源,加快欽州、防城港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建設,推動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示范化開發。支持南寧等地高新技術企業集聚區建設風電大數據中心和風電咨詢設計研究平臺,發展大數據、咨詢、技術研發等風電服務產業。開展海洋能資源調查評估,積極探索海上風電制氫、波浪能、潮汐能等前沿技術,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鼓勵企業結合自身風電規劃建設,開展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旅游、波浪能等融合發展示范,提高單位面積海域的能量產出和經濟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廳、海洋局、數據局、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鼓勵沿海臨港工業區以及沿海核電、火電、化工、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以海水作為工業冷卻水,推廣海水循環冷卻技術應用,提高海水資源利用效率。結合潿洲島等海島旅游開發建設需求,推進海島海水淡化示范工程落地。開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潛力研究,推動淡化海水成為我區水資源戰略增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海洋局、園區辦、水利廳,北海、欽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海洋服務業。加快海洋產業與數字經濟融合,推動建設廣西智慧海洋監管服務平臺,面向廣西及東盟海洋大數據應用需求,打造一批標志性海洋大數據產品。發展涉海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服務、創業孵化、科技咨詢等海洋技術服務業,提升科技和產業協同發展水平。發展港口綜合信息保障業務,滿足船舶調度、引航、潮汐、海事、碼頭、救災等多類需求。發展涉海金融服務業,推動金融支持藍色經濟發展。建設中國—東盟衛星遙感應用中心(海洋遙感中心),指導有條件的海洋科研機構探索組建廣西海洋領域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立和完善廣西海洋產業發展標準體系。積極推動發展海洋會展服務業,利用中國—東盟博覽會和商務投資峰會等平臺,策劃舉辦國際性水產品貿易活動。組建廣西—東盟海洋產業發展聯盟,借助國內外涉海展會平臺開展專題招商活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海洋局、科技廳、數據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廳、農業農村廳、交通運輸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廣西博覽局,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北海、防城港、欽州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未來海洋產業。支持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廣西科學院、廣西產業技術研究院、廣西大學等科研院校開展前沿海洋產業基礎和應用研究。積極培育海洋新材料產業,推進深海作業裝備使用特殊輕質高強耐壓材料、深海浮力材料等新產品研究與生產工藝開發,超前探索深海礦物利用技術。培育發展海底模型仿真、衛星遙感通信、海洋生物安全、海洋無人航行器、海洋跨介質技術與裝備、海底地形地貌探測等支撐透明海洋計劃與海洋經濟潛力深度發掘的前沿產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海洋局,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廣西科學院,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提升行動。
立足我區海洋產業實際,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加快打造涉海科技平臺,深化產學研用合作,培育引進一批海洋科技人才,增強廣西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1.支持海洋科技創新主體建設。整合區內優勢海洋科研力量,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海洋科技創新聯合體,共同承擔國家和自治區科技項目,開展海洋新材料、新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漁業、海洋大數據與智慧應用等方向的關鍵科學技術攻關。加大對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廣西科學院、北部灣大學、廣西海洋研究院、廣西水產科學研究院等涉海科研院校的支持力度,提升海洋科技自主研發能力。推動建設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與推廣、政府智庫于一體的自治區綜合性海洋研究機構。支持將北海海洋產業科技園區打造成我區海洋科技創新基地,推動產業鏈協同集聚創新。(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海洋局、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中醫藥局、衛生健康委、藥監局、數據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孵化。鼓勵國家級科研院所和“雙一流”高校在區內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建立完善從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到產業孵化的海洋產業創新體系。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利用廣西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平臺,建立有效的跨行業和跨區域合作機制,強化資源整合和協同創新,共同開展海洋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動海洋技術產權交易,引入中介機構和社會投資機構,構建全區聯動開放共享的技術市場體系。發揮廣西東盟技術轉移中心作用,營造區域性國際化技術轉移轉化生態圈。(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海洋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實施廣西向海經濟人才培養支持專項。圍繞海洋經濟主導產業,引進一批緊缺的海洋科技高端人才。進一步優化完善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實施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依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中西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國內訪問學者等項目,選送一批海洋學科青年骨干人才到區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院所訪學研修。支持廣西大學、北部灣大學等高校加強涉海學科專業建設,積極申報新增涉海學科碩士、博士學位點。推進廣西涉海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提高涉海人才培養質量。加快發展涉海職業教育,優化與海洋產業密切相關的高新技術類和海洋應用型學科專業結構,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自治區海洋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科技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海洋產業開放合作行動。
積極打造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市場經營便利地,深化與東盟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合作,促進北部灣經濟區與粵港澳大灣區“兩灣”聯動、與內陸“陸海”聯動。
1.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2021—2030年)實施計劃,將藍色經濟納入中國—東盟合作重點領域。定期舉辦面向東盟藍色經濟合作發展論壇。加強與東盟國家在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生態保護、海洋預警預報、海上應急救援、海洋漁業、海洋藥物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合作。推動中馬“兩國雙園”升級發展,加快中國—印尼經貿合作區、廣西—文萊經濟走廊建設,在海洋漁業、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領域構建特色優勢合作價值鏈。加強與越南海洋產業合作,積極服務構建中越命運共同體。高水平建設沿邊臨港產業園區和中國—東盟產業合作區,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境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節點。(自治區商務廳、海洋局、園區辦、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文化和旅游廳、應急管理廳、藥監局,廣西海事局,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國內涉海交流合作。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對接沿海發達地區產業新布局,有序承接涉海產業梯度轉移。更加積極主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區域產業分工體系,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重要戰略腹地。加強與海南自由貿易港聯動,深化港航、臨港、醫學、旅游、海洋漁業等產業合作。深化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產業合作,推動沿海與內陸地區聯動發展,促進廣西海洋漁業、海上風電、臨海(臨港)工業等產業做大做強。推動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其他省(區、市)在廣西沿海地區建設產業園區。建設平陸運河經濟帶,促進“陸海”、“江海”聯動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園區辦、商務廳、海洋局、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能源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海洋產業發展主體培優育強行動。
以產業園區為載體,用好做實現有科技平臺,強化涉海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優育強海洋產業發展市場主體。
1.打造海洋產業園區。以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玉林等市的現有園區為基礎,重點打造形成5個海洋主導產業突出、企業集聚、設施完善、機制健全的向海經濟發展示范園區,為全區海洋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探索建設海洋產業園區,推動海洋產業融合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海洋局、園區辦、工業和信息化廳,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涉海創新平臺。依托區內外海洋科技力量,培育形成20個具有一定區域影響力的涉海創新平臺。增強中國—東盟國家海洋科技聯合研發中心活力,支持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廣西科學院聯合區內外科研院校組建海洋領域自治區實驗室。加強和支持建設一批海洋領域省部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科研平臺。(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海洋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培育壯大優質企業。構建以龍頭企業、骨干企業為引領,優質中小企業聯動發展的產業生態鏈,培育壯大30家海洋產業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市場潛力大的優質企業,提升海洋產業核心競爭力。鼓勵涉海國有企業特別是自治區直屬企業增加海洋產業業務板塊,整合海洋優勢資源,探索組建廣西海洋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開展實體經濟調研服務,強化對市場主體的全周期服務和監管。(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園區辦、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海洋工作領導小組要抓好全區海洋產業發展的統籌推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海洋局做好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和有關設區市要發揮主體作用,充分考慮自身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海洋產業發展基礎和潛力,推動產業差異化發展,形成各具特色、分工協作、整體聯動的發展格局。(自治區有關部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政策支持。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自治區產業類財政專項資金和年度新增安排預算資金,重點支持打造海洋產業園區、建設涉海創新平臺、培育壯大優質企業和引進人才,發展九大海洋產業。鼓勵合格投資者按市場化方式設立各類科創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海洋產業發展。持續開展涉海重大課題研究,推動出臺廣西向海經濟促進條例,保障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司法廳、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園區辦、海洋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要素保障。
支持開展持續的海洋資源調查,進一步摸清海洋資源“家底”。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產業重大項目納入自治區重大項目并享受有關政策。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出臺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編制海洋產業地圖,建立海洋產業招商項目庫。統籌保障重點項目用地用海合理空間需求,加強對海洋產業重大項目的能耗能效服務指導。簡化養殖用海海域使用論證,優化海域使用權登記和養殖證審批流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園區辦、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海洋局、農業農村廳,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監測評估。
建立健全自治區、相關市、縣三級海洋經濟統計監測評估機制,建立重點企業聯系制度,強化重點行業發展監測評估,及時跟蹤分析海洋產業發展情況,綜合反映海洋經濟發展水平和成效。將南寧、北海、防城港、欽州、玉林5市的海洋產業發展指標納入自治區績效考核體系。依托廣西海洋研究院、向海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建立海洋經濟發展高端智庫,開展海洋發展戰略咨詢、海洋產業政策制訂、海洋經濟研究等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園區辦、自然資源廳、統計局、海洋局,各有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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