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欽南區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廣西藍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龍門港—沙井島綜合整治修復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1號)的有關要求,現對該報告書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09月11日至09月26日(10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書面反饋至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寧市中新路2號
聯系人及電話:王丹,0771-5829479。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征求意見表格.docx
附件:龍門港—沙井島綜合整治修復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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