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洋局委托國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完成了《防城港市企沙中心漁港防波堤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1號)的有關要求,現對該報告書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06日至11月19日(10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書面反饋至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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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電話:王丹,0771-5829479。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防城港市企沙中心漁港防波堤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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