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正在組織開展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建設,本項目總投資額約為300萬元,我單位采用詢價的方式采購本項目監理服務及檔案整理服務,邀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向承接該項工作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服務內容和要求
(一)項目名稱: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監理服務及檔案整理服務 ????
(二)項目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中新路2號
(三)項目采購內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和信息工程監理的政策、法規,通過專業的監理控制手段和監理規范體系,為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提供監理服務及檔案整理服務(具體詳見附件: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監理服務及檔案整理服務需求一覽表)。
(四)項目預算金額:8萬元。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注冊的),生產或經營本次招標采購服務,具備法人資格的供應商。
(二)對在“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具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業務種類:工程監理)
三、報價文件要求
(一)報價文件內容
1.報價表(格式自擬);
2.供應商營業執照;
3.技術方案;
4.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供應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報價文件遞交方式、時間及地址
報價文件正本1份,加蓋報價單位公章,裝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于2022年11月29日遞交至南寧市中新路2號自治區海洋局812辦公室。聯系人:金言,聯系電話:0771-5829400。
四、中標原則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詢價小組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詢價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評標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報價相同時,依次按技術指標高優先、質量保證期長優先、交付時間短優先、處理問題到達時間短優先的順序排列;報價相同且前述指標均相同時,由詢價小組各成員對報價相同的供應商當場投票表決,得票多者優先;按前述程序仍無法確定供應商排名順序的,由詢價小組抽簽決定)。此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11月21日至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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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監理服務及檔案整理服務需求一覽表
序號 | 服務名稱 | 數量 | 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
1 | 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監理服務 | 1項 |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 建設地點:南寧市 項目總投資額:300萬元 二、監理服務內容和要求 (一)監理服務范圍 本監理工程要完成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項目(含3個子項目)的全過程監理任務。 (二)監理服務原則 1.監理工作應按照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變更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檔管理、及協調相關單位關系原則進行。監理單位要制定本監理工程的監理規劃報業主批準后實施??偙O理監理工程師要組織各專業制定監理實施細則報業主有關部門備案,各專業按實施細則進行監理。 2.監理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經驗及專業的角度向業主提供可行性咨詢意見,為保證高效優質地完成任務,監理單位應從國家和業主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等咨詢服務。 3.本項目有嚴格的保密要求。在整個監理服務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各方應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或保密協議。 (三)階段監理要求: 本項目主要涉及建設及驗收階段。監理單位要按照項目建設目標和“四控制、三管理、一協調”的監理工作要求,依據國家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監理規范和標準,對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和各個層面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協調。對項目建設的設計和實施;項目的驗收和交付使用以及對用戶的技術培訓等方面進行質量、進度和投資等全面的控制,對項目建設合同的執行、項目建設文檔資料等進行管理。從而保證本項目 “按期、保質、高效、節約”地實現其既定目標。 1. 實施準備階段: 審核承建單位實施計劃和相關設備、人員、技術資料的供應計劃;審核承建單位項目實施組織方案;監督完成相關系統的各階段的施工報批手續;審核承建單位提出的系統調試、驗收方案、和相應計劃等。 2. 建設階段: 監理單位要采取適當的方法和措施,保障項目實施方案具有較強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與設計方案的符合性;促使項目中所用的產品、材料和提供的有關服務符合承建合同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嚴格審查承建單位提供的實施計劃,明確計劃的有關細節,并通過適當的監理方法和監理工作制度,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促使計劃與實際執行的一致性,并使計劃的調整能受到嚴格的程序控制。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要求監理公司能隨時監管承建單位,促使項目實施過程能滿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且與項目設計方案、項目計劃相符合。 3. 工程驗收階段: 要求監理單位要及時處理承建單位的初驗及終驗申請,針對驗收目標、責任雙方、驗收提交清單、驗收標準、驗收方法、驗收環境等方面,明確項目測試驗收方案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協助業主單位組織驗收機構并實施驗收過程,促使項目的最終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協助業主單位推動承建單位所提供的項目各階段形成的技術、管理文檔的內容和種類符合承建合同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四)監理服務任務: 1. 方案把關和質量控制: 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總體技術設計方案;審核和確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種關鍵技術方案;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組織和實施方案,及提交的《項目實施計劃》;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項目質量保證計劃、質量控制體系;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原代碼管理方案;審核和確認承建單位的測試方案和計劃;審核并確定承建單位的項目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節點。 系統集成監理:負責系統集成實施方案和進度計劃的審核確認;系統集成過程監督、質量審核和進度控制;硬件設備、系統軟件到貨檢驗、測試和驗收;網絡和系統安裝高度的檢驗和確認;系統集成其他內容質量控制。 軟件開發監理:負責軟件開發需求、設計方案和進度計劃的審核確認;詳細設計、編碼測試、系統試運行過程的質量把關;軟件功能與性能測試結果確認;對源代碼、開發文檔的移交驗收;軟件開發其他內容的質量控制。 其他建設內容監理:負責各類運營和服務提供商的服務方案確認、價格審核和質量把關;用戶單位直接采購設備和產品的調研詢價、貨物驗收和質量把關;用戶單位直接采購的技術服務的服務方案審核、技術和進度把關;用戶單位直接負責的其他工作內容的質量把關;其他相關項目內容建設的咨詢等。 2. 進度控制: 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分解計劃,確認分解計劃可以保證總體計劃目標;對實施進度進行實時跟蹤,并要求承建單位對進度計劃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項目的階段和總體進度目標的實現;當工期目標嚴重偏離時,應及時指出,并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督促承建單位盡快采取措施。 3. 投資控制: 通過對項目實施中的系統軟件、硬件方案及設計的優化,確保投資合理,控制在合理、性價比高的范圍之內;協助建設單位做好項目支付預算的現金流量表,將付款進度與工程質量與形象進度結合起來。 4. 合同管理: 跟蹤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承建單位按合同履約;對合同工期的延誤和延期進行審查;對合同變更、索賠等事宜進行審查;根據合同約定,審核承建單位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 5. 信息與文檔管理: 做好監理日記及工程大事記;做好合同批復等各類往來文件的批復與存檔;做好項目協調會、技術專題會的會議紀要;做好項目周報、監理建議書、監理通知、各種會議紀要、各階段的項目總結報告等;管理好實施期間的各類技術文檔。其中,項目監理情況一周一報(周二)監理小結,半個月一次監理總結。 6. 項目安全管理: 1)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并應將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內容、方法和措施納入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2)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并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同時應核查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 應檢查施工單位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情況,確保安全技術方案可行,并交底到每個操作人員。 3)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報建設單位。重點建設項目或監理單位認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應檢查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的情況,及是否出具安全驗算結果。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按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專項施工方案需要調整時,施工單位應按程序重新提交項目監理機構審查。 4)項目監理機構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監理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報送監理報告。 7. 糾紛協調: 協助協調項目各相關單位、機構、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協助協調項目各集成單位、網絡運營商、原廠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協助協調項目各建設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糾紛和矛盾。 8. 例會制度: 監理方應該通過必要的會議制度來實施協調工作,主要包括:第一次現場會、監理交底會、周例會、監理協調會、專題討論會、專家論證會、階段工作總結會、問題通報會、階段及最終驗收會等。 (五)監理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 1.監理工程質量要求:要保證在預定的監理工程進度和投資下,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監理工程項目,且滿足承建合同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要求。 2.監理工程進度要求:要保證監理工程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監理工程的各個分項、各個階段建設按照預定的計劃有序地進行。 3.本監理工程的監理服務時間與建設項目標段建設周期和項目其他建設內容的建設完成時間同步。以項目全部建設內容建設完成,通過正式驗收為標志。 |
2 | 檔案整理服務 | 1項 | 一、服務內容和范圍 完成廣西海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及其成果應用項目的電子檔案歸檔整理,實現檔案電子化。 二、服務要求 1、按采購人的要求,在檔案收集過程中嚴格辦理電子檔案的交接手續,建立嚴密的各個環節交接程序,做好交接記錄。 2、在檔案數字化處理期間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妥善保管好有關電子檔案材料,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 3、數據移交。收集到的電子檔案,形成的各種統計資料、光盤資料及各種交接清單都必須完整移交給采購人。 |
商 務 條 款 | ★一、合同簽訂期: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二、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并通過驗收之日止。 三、服務地點:南寧市內,具體由業主指定。 四、售后服務要求:接采購人服務通知立即響應,1 小時內到達指定現場進行處理,重大問題或其它無法迅速解決的問題應在 24 小時內解決。 ★五、人員要求 (1)供應商必須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1名,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統監理師》、《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信息系統審計師》證書,同時必須派出至少2人(不含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統監理師》證書。 (2)擬派項目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且必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同時須提供供應商為其繳納近半年內任意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必須經社保部門蓋章確認,如擬投入人員屬于退休人員返聘無社保證明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三個月按實際提供。 (3)供應商必須承諾成交后對負責本項目的監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若要換人,須經采購人同意認可。 六、其他要求 1.報價必須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務的價格:本項目競標報價為總額報價,即一次性報出本項目的監理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含技術服務、派出工作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與監理有關的費用。本項目至驗收合格,采購人不另支付任何費用。(2)必要的保險費用和各項稅金。 ★2.付款方式:本項目分兩次支付服務費用。第一次支付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合同額;第二次支付為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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