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的海洋科技發展任務,統籌國家“十一五”海洋科技發展,提升我國海洋科技水平和能力,發揮海洋科技在創新型國家建設中的作用,特制定《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
本規劃綱要的規劃期為2006年至2010年,部分領域展望到2020年。
一、面臨形勢與發展現狀
1.面臨形勢
21世紀是海洋世紀。世界各沿海國家、國際社會對海洋事務高度重視,國際海洋科技圍繞全球重大環境問題、經濟社會發展和海洋安全的重大戰略需求,發展迅速,呈現新的趨勢。一是重大綜合性海洋科學研究計劃的實施,催生著一些新的海洋科學研究領域,帶動著海洋高技術領域的重大突破;二是以海洋生物技術和深海技術為核心的海洋高技術領域快速發展;三是海洋監測和探測向高分辨、大尺度、實時化、立體化發展,建設海洋環境業務化監測系統成為許多國家的重要舉措;四是大量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支撐和引領海洋產業向高科技化發展,海洋經濟成為世界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但不是海洋強國。貫徹落實“實施海洋開發”的戰略部署,實現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迫切需要加速發展海洋科學技術。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向海洋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緩解國民經濟發展中的資源瓶頸制約,對海洋調查和科學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務;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加快海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保障海洋和海岸帶資源可持續利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防災減災,實現沿海地區經濟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迫切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撐、服務和引領。我們要切實把握國際海洋科技迅速發展的態勢和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機遇,大力發展海洋科學技術,開創海洋科技發展的新局面。
2.發展現狀
“十五”期間,我國海洋科技顯著進步,為今后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綜合性海洋調查與考察取得重大進展,調查區域從海島海岸帶、近海向遠海、大洋、極區擴展,積累了大量海洋基礎資料。國際海底資源勘探與研究和南、北極科學考察成果顯著,環球大洋調查拓展了我國海洋科學研究的空間和領域。海洋監測、海洋生物、海洋資源勘探高技術取得一系列自主創新成果。海洋數值預報業務化系統、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技術取得新的進展。海洋衛星實現零的突破,構建了系列海洋衛星框架。海洋重大基礎研究成果顯著,提高了對我國近海環流、海陸相互作用、有害赤潮、邊緣海形成與演化、海洋生態系統以及深海環境等的認識,部分成果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工作穩步推進。同時,海洋科技體制改革初見成效,初步建立了“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形成了以部門重點實驗室為核心的重點學科群,創新和支撐能力有了明顯提高;海洋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得到加強;國際海洋科技合作越來越深入。
但是,我國海洋科技的總體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與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為:自主研發的海洋開發技術有限,海洋技術推廣應用與成果轉化不足,產—學—研一體化體系不完善,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較低;海洋基礎研究不夠深入和系統,對海洋自然規律的認知程度亟待提高;海洋科技條件和基礎設施平臺建設滯后,大型海洋科技裝備能力明顯不足,共享程度較低;創新人才、學術帶頭人和高層次科技人才較少;海洋科技投入不足;海洋科技體制及運行機制依然存在問題。
二、指導方針、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1.指導方針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方針指導下,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戰略目標和“數字海洋、生態海洋、安全海洋、和諧海洋”建設,深化近海、拓展遠洋、強化保障、支撐開發,大力加強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實現重點領域新突破,超前部署戰略性海洋科技研究,強化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推進國家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擴大海洋科技國際合作與交流,加速海洋科技進步,為建設海洋強國奠定基礎。
2.基本原則
需求牽引,推進創新。以國家重大需求為牽引,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從提高海洋科技的整體創新能力出發,注重原始性創新,重點實施集成創新;積極利用全球海洋科技資源,加強引進吸收消化再創新;優化整合科技資源,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機制創新。
遠近結合,超前部署。近期安排與長遠目標相適應,近海和遠海相結合,超前部署具有前瞻性、先導性和探索性的重大海洋技術開發,以及能充分體現我國優勢的海洋基礎科學研究,發揮科技引領未來發展的先導作用,提升我國海洋基礎研究的國際地位,創建具有我國特色的海洋科技體系。
3.發展目標
“十一五”期間,海洋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海洋基礎科學研究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重大海洋核心技術自主研發實現新突破,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善,自主創新能力明顯提高;科技對海洋經濟、海洋管理、減災防災和海洋安全的支撐能力顯著增強;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到50%;海洋科技資源配置得到優化,海洋科技高層次人才數量增加30%,海洋科技成為支撐和引領海洋事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海洋科技總體水平達到中等發達國家同期水平,為建設海洋強國奠定堅實的科技基礎。
三、重點任務
“十一五”期間,海洋科技發展的重點任務是:大力發展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技術和海洋開發技術,積極開展海洋基礎科學和海洋綜合管理研究,組織實施重大海洋專項,著力推進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強海洋科技設施、基礎條件平臺和海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我國海洋科技全面快速發展。
1.發展海洋監測預報技術,提高海洋環境保障能力
圍繞國家海洋公益事業需求,發展海洋監測、海洋環境和災害預警報及其應急保障技術,提高海洋環境數據獲取、海洋預警報能力和水平,為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維護海洋安全提供技術支撐。
(1)海洋監測技術
海洋遙感監測技術。大力發展衛星海洋遙感監測技術,以及衛星遙感監測信息提取、分析和應用服務技術等;開發海洋航空遙感監測技術和信息應用技術。
近海環境監測技術。重點發展海洋赤潮綜合監測,水質與污染多參數綜合監測,新型海洋生態環境傳感器與監測搭載平臺技術,溢油綜合監測,營養鹽自動在線分析,以及近海海洋環境監測集成技術等。
中遠海環境監測技術。重點發展海洋動力環境和移動目標雷達探測技術,多功能新型錨系浮標、多參數剖面漂流浮標、實時傳輸潛標、水中自動剖面滑行器、水下智能動力平臺,以及海洋水下檢測和探測技術等,并建成2-3個海洋動力環境監測示范系統。
海底環境監測技術。重點開展海床地震動態監測、海底泥沙運移監測、海底土液化和海底滑坡動態監測、海水入侵監測、海底深部地球化學要素監測、海床淺層氣運移與釋放監測、海床沉積物污染監測技術和海底管線監測等技術研究,并建成1-2個海底環境監測示范區。
海洋監測數據傳輸與信息應用技術。重點開發海洋監測數據傳輸、多功能信息處理、信息安全、海量數據信息集成、開發與應用服務技術平臺等。
(2)海洋環境和災害預警報及其應急保障技術
近海海洋災害預警技術。重點開發風暴潮、災害性海浪、赤潮和海嘯預警技術,發展海冰預報及災害風險預測、海面風場精細化預報、海流高精度數值預報、海嘯高精度快速數值預報、海岸帶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技術等;重視海岸侵蝕、海水入侵和濱海濕地退化等海岸帶地質災害的預警技術研究。
遠洋及全球海洋環境預測預報技術。開展厄爾尼諾海洋環境變異預測技術和全球海—氣耦合模式研究,發展全球風場、海浪、大洋海溫和聲場數值預報技術及三維數據同化技術,拓展遠洋航線安全保障技術。
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報技術。重點開發溢油應急預報、水質污染應急預報、海上失事目標搜救應急預報技術等。
海洋災害及海上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綜合集成技術。重點開發海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海洋災害預警和應急保障數據庫系統、海洋災害及海上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輔助決策支持平臺技術等。
2.發展海洋開發保護技術,推動海洋經濟健康發展
為提高近海海洋資源利用水平,擴大深海戰略性資源儲備,重點發展近海邊際油氣田、深水油氣田、天然氣水合物、大洋海底資源勘探開發,以及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技術研究,形成海洋開發與環境保護技術體系,積極培育海洋產業,為推動我國海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奠定技術基礎。
(1)海洋能源與礦產資源開發技術
近海油氣勘探與高效開發關鍵技術。重點開發近海海域油氣勘探技術、海洋油氣藏描述技術、采收率提高關鍵技術、邊際油氣田開采技術和海上油氣田工程安全保障技術等,以及邊際油氣田水下生產系統、地質導向鉆井系統、第二代鉆井中途測試系統和近海油氣田復合驅油技術等,建立具有我國特色的近海邊際油氣田開發技術模式。
深水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關鍵技術和裝備。重點開發深水復雜構造與高精度中、深層地震勘探技術,發展深水鉆完井、采油和工程保障等關鍵技術及裝備。
海底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關鍵技術和裝備。重點開發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勘探、鉆探取樣與裝備、開采機理及開采模擬試驗技術等。
深海探測及大洋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關鍵技術。重點開發海底地形地貌和構造探測、海底直視探測和取樣、水下運載、高精度地震勘探、數控測井、海底多參數探測、礦產資源綜合快速評價、海底長期觀測、深海環境模擬與樣品保真技術等。
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突破海島及沿岸風力發電的關鍵技術;開發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和溫差能利用技術,研建小型實用波浪能發電站、溫差電站的實驗樣機以及萬千瓦級潮汐能電站等。
(2)海洋生物資源開發技術
海水養殖種子工程。重點發展海洋生物細胞工程育種和分子育種技術、細胞和基因工程育種關鍵技術,以及若干種名貴海洋生物生殖調控和育苗擴繁技術、重要生物種質保護與保育技術。同時,開展重要海洋生物生長、抗逆等研究,選育優質、高產和抗逆的魚、蝦、貝、參、藻新品種。
海水健康養殖技術。重點開發生態養殖系統構建技術與養殖容量評價技術、海水養殖生物病害控制技術、海水養殖高效健康飼料開發技術、深海網箱養殖開發技術與裝備、海產品安全檢測技術,以及病原快速檢測技術和食源性疾病監控技術、受損養殖區養殖功能修復技術等。
海洋生物資源高值利用與功能基因開發技術。重點開發海洋水產品深加工技術,抗腫瘤、抗病原微生物等系列海洋生物制藥技術和醫用生物新材料技術,超高壓、超臨界、膜分離、擠壓技術以及海洋活性天然產物高效篩選、分離、鑒定技術等。發展海洋藥用功能基因開發技術、海水養殖重要病原生物功能基因開發技術、深海和海洋動植物共生微生物培養技術、深海微生物“宏基因組”技術和一批防治重大疾病的海洋藥物。
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技術。重點發展近海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管理與恢復保護技術、漁業資源養護與增殖技術、重要資源生物棲息地受損修復技術、人工魚礁工程與海洋牧場建設關鍵技術、主要漁具標準化技術、遠洋與極地重要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技術、遠洋漁場環境信息獲取技術和海岸灘涂耐鹽植物開發利用技術等。
(3)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技術
海水淡化技術。重點開展大型海水淡化技術與產業化示范研究,開發可規模化應用的海水淡化裝備和膜法低成本淡化技術及關鍵材料,包括日產5萬噸低溫多效海水淡化技術、日產10萬噸級核能淡化技術和日產10000-15000噸反滲透海水淡化、海冰淡化關鍵裝備技術與示范等。
海水直接利用技術。發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術,重點開發海水預處理技術、濃鹽水綜合利用技術。發展10萬噸級海水循環冷卻成套技術與裝備,開發大生活用海水利用技術和海水預處理技術,建立示范工程。
海水化學資源提取關鍵技術。重點開發千噸級氣態膜法濃海水提溴產業化技術、濃海水制取漿狀氫氧化鎂千噸級技術、硼酸鎂晶須百噸級技術與示范、濃海水提取無氯鉀肥萬噸級產業化技術等。
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新技術。研制海水淡化新材料與裝備,開發環境友好海水循環冷卻技術和海水預處理新技術,并開展區域綜合示范研究。到2020年,形成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鏈。
(4)大型海洋工程和船舶技術與裝備
大型海洋工程技術與裝備。重點發展海上油氣田新型開發平臺、浮式生產系統設計與制造、油氣高效儲運裝備和海底管道智能綜合探測技術等,開發海上大型浮式結構物關鍵技術。
海上船舶技術與裝備。重點開發海上重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和裝備制造等技術,突破液化天然氣船關鍵技術、萬箱級超大型集裝箱船和大型全冷式液化石油氣船等船舶開發的核心技術,以及特種船舶設計制造技術,發展綜合海上交通智能化和海上綜合運輸保障可視化指揮系統技術等。
(5)海洋生態和環境保護技術
近岸重點海域綜合整治技術。重點開發渤海、長江口等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及趨勢預測,近海海洋災害預測、風險評估和防治,海上溢油、赤潮和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海域環境質量預報和警報以及海域污染治理工程技術等,并建立海上綜合實驗場。
海洋生態修復技術。重點開發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濱海濕地、海島等典型生態系統的恢復和修復技術,近岸海域富營養化防治生態工程、污染物海洋處置、病毒和病害監控技術,及海洋生態受損評估與重建技術等。
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重點開展生物多樣性監測與評價、珍稀瀕危物種監測與救護、典型海域水生生物和珍稀瀕危物種的繁育與養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分布與數量豐度評價以及預報模式等技術研究。
3.開展海洋科學研究,提高海洋規律認知水平
緊緊圍繞海洋資源、環境和災害的重大問題及國際海洋科學前沿,開展海洋基礎科學研究,逐步從近海擴展到深海、大洋乃至全球。同時,力爭在地球圈層相互作用、地球系統科學等方面取得理論上的突破,提高對海洋自然現象和變化規律的認知水平。
(1)海洋生態系統演化與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
重點開展陸架邊緣海生源要素轉換對生態系統的影響,海洋生物地球化學循環與食物網的相互作用及其海洋生物資源變化規律,海洋生態系統關鍵過程,海洋生物對海洋環境變異的響應,生物過程與物理過程的相互作用,以及人類活動對我國近海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影響等。
(2)中國近海及鄰近海域物理海洋關鍵過程及安全環境
重點開展渤、黃、東海陸架淺海環流系統及漁場變異和污染控制機理,南海深海盆環流系統及其與季風氣候的相互作用,黑潮的起源、流徑和變異及其與中國海的相互作用,中尺度渦、重點海域海洋內波成因及其變化規律研究,發展浪-潮-流海洋耦合數值模式。
(3)海-陸-氣相互作用及其對東亞氣候的影響
重點開展太平洋-東印度洋(暖池海域)在多時間尺度氣候變異中的作用、太平洋邊界流系統演化及其對東亞和我國氣候變化的影響、海陸相互作用、大洋環流形成變異及年際、年代際氣候變化規律研究,發展氣候預測數值模式。
(4)地球動力學與海底資源
重點開展盆地分析與動力學模擬、溝-弧-盆系統地殼結構及板塊俯沖與弧后擴張系統形成、邊緣海動力學機制與海底礦產資源形成等研究;深海底石油、天然氣、天然氣水合物、多金屬礦床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規律以及成礦(藏)作用背景、成礦(藏)物質來源、成礦(藏)動力學過程和機理、成礦系統結構和海陸成礦作用對比等研究。
(5)海岸帶環境變異與沿海可持續發展
重點開展我國典型岸段海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的人為影響及其趨勢預測,我國海岸帶過程及其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響應,海岸帶開發活動對沿岸人類生存環境的影響,海岸人工化及其海陸過程的響應,海岸帶資源環境及其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研究。
(6)海洋污染與海洋災害機理及預測
重點開展我國近海典型區域環境污染機理和環境質量變化趨勢,風暴潮、海嘯、海冰、海浪、赤潮、外來生物、海岸侵蝕和海水入侵等災害的成災機理、預測及其防治方法等研究。
(7)深部生物圈與深海極端環境生物
主要開展海底深部生物圈環境邊界條件,深部生物圈環境與極端環境生物的相互依賴關系,深部生物圈微生物的代謝過程及生物地球化學效應,深部生物圈營養供給模式、生存方式的分子細胞學機制,深海極端環境生物群落的組成與更替機理,深海極端生物基因組學與基因資源開發利用理論與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8)大洋中脊的演化過程
主要開展超慢速擴張脊研究,包括巖石圈與地幔軟流圈相互作用、巖漿起源和地幔組成、水圈與巖石圈相互作用的研究;洋中脊-地幔熱點相互作用研究,包括擴張中心與熱點相互作用的地幔動力學,該作用對洋殼構造的影響以及對洋中脊熱能、熱液和巖漿活動的影響研究;洋中脊的熱液活動和成礦作用研究等。
(9)北極海洋和冰雪環境變化及其對全球氣候的影響
重點開展太平洋入流變化特征及其對北冰洋海洋熱結構和海冰的影響機理,入海徑流和海冰淡水輸運對海冰變化的影響,海洋和海冰快速變化對氣候增暖的激勵作用,以及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研究等。
(10)環境變化的海洋記錄
重點研究邊緣海沉積記錄與氣候環境演化的海陸對比、極端氣候的海洋記錄,地球環境變化的內部驅動機制,快速氣候變化的海洋記錄和超高分辨率(次年度至百年時間尺度)的海洋記錄,熱帶海洋對氣候的驅動作用和西北太平洋中高緯度邊緣海的環境演化記錄等。
4.開展海洋管理研究,促進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
圍繞海洋資源、環境和生態問題,提高海洋管理的科學技術水平,建立海洋管理的理論方法體系,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資源、環境、生態管理模式。
(1)海洋戰略研究。重點開展21世紀國家海洋政策、海洋強國建設戰略、海洋經濟發展戰略、海洋管理和保護戰略、海洋權益維護等研究。
(2)區域海洋管理研究。重點開展海洋生態區域區劃理論和方法、區域綜合承載力評估、海洋開發分區管理模式和區劃方法、海洋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模式、海洋景觀分類標準、適應性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海洋及海岸帶管理效能評價指標體系等研究。
(3)海域使用管理研究。重點開展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海洋功能區劃分級體系及動態管理、海洋功能區利用效能評估方法、受損海域功能恢復、海域使用結構優化、圍海造地的生態環境效應評價與補償等研究。
(4)海洋生態評價與管理研究。重點開展近海生態問題調查、外來物種入侵監測與危害評估、海洋生態健康診斷與評價方法、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海洋與海岸帶災害風險評估、海上溢油和赤潮及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管理等研究。
(5)海洋資源利用與經濟管理研究。重點開展海洋資源環境價值核算理論與方法、海洋生態資產管理與增值理論、海洋經濟綠色核算理論與方法、海洋生態補償理論與方法、海洋產業政策、沿海區域經濟與海洋生產力布局優化、海洋循環經濟模式等研究。
5.實施海洋重大專項,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
圍繞國家在海洋領域的重大戰略目標,篩選出一批海洋重大專項,解決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海洋瓶頸問題,提升海洋國際競爭力,提高海洋對國民經濟發展和海洋安全的保障能力。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組織實施重大海洋專項,努力實現海洋科技水平的整體提升。
(1)我國近海和毗鄰海域綜合調查與評價
重點開展我國近海海洋綜合調查和綜合評價,構建我國近海“數字海洋”信息基礎框架;開展南海環境調查與評價研究等。
(2)大洋(深海)資源研究
開展海底探測和大洋資源勘查與評價方法的研究,以及深海地球科學與環境研究,啟動深海生物多樣性研究;發展具有我國特色的深海技術體系;建造深海運載裝備工作母船,開展載人潛水器研制與海上試驗;開展多金屬結核、富鈷結殼和海底熱液硫化物研究以及其它資源的前期調查,加強有關海底區域的環境保護研究。
(3)極地考察研究
加強南、北極科學考察,提升我國對極區的整體研究水平。重點開展南極和南大洋研究,包括南極在全球變化中的重要作用、南大洋在全球海洋系統中的關鍵作用、南極地區特有的關鍵過程研究、南極的環境監測與保護等;北極研究,包括北極在全球變化中的重要作用、北極快速變化對我國氣候與環境的影響和北極地區有關的重大基礎科學問題等;極地考察高新技術研究,包括雪冰、海洋、大氣和空間環境等極區特殊條件下的高保真取樣、無人化網絡觀測和特殊輻射條件下的遙感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建設極地內陸考察站,建造極區考察船,改善考察站常規實驗條件和裝備,提高現場觀測、樣品處理分析能力,更新船載儀器設備和大容量衛星通信能力,提高綜合科學觀測、遠程網絡控制和數據傳輸能力。
(4)海洋衛星研制與應用
研制、發射海洋水色衛星、海洋動力環境衛星,擴大衛星海洋應用研究。積極推動海洋水色、動力環境衛星的業務化應用。開展用于海洋監視監測的新型遙感衛星有效載荷及關鍵技術攻關。加強海洋衛星地面應用系統建設,在現有北京、三亞兩個衛星地面站的基礎上進行擴充和改造,并新增衛星地面站;建設中國海上衛星輻射校正場,啟動南、北極遙感衛星地面接收站建設規劃和數據中繼傳輸可行性論證。進一步拓展海洋衛星和衛星海洋應用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5)海洋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已有海洋環境保障技術,自主研發多尺度、多要素、多層次的海洋環境預報模式,進行系統綜合集成,綜合開發應用海洋環境信息,形成業務化海洋環境觀測預報體系。
(6)中國“數字海洋”建設
重點建設近海“數字海洋”信息基礎框架,使我國“數字海洋”發展的總體規劃與布局接近國際先進。包括近海海洋信息基礎平臺、海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和“數字海洋”原型系統;逐步完成 “數字海洋”空間數據基礎設施的構建,基本滿足全國中比例尺(局部區域大比例尺)海洋空間數據的獲取、交換、配準、集成、維護與更新要求;重點突破“數字海洋”建設所急需的支撐技術;完成“數字海洋”原型系統的開發,實現試運行,并開展應用示范研究,開發出一批可視化程度高的新型海洋信息應用產品。
6.推進海洋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海洋科技創新能力
以政府為主導,并調動社會各方面海洋科技力量,加快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海洋科技的整體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1)海洋公益事業科技創新體系
以公益性海洋科研機構和業務中心為主,并充分發揮高校和海洋管理機構等的科技力量,由國家財政穩定支持,緊密合作,共同承擔海洋公益性科技與海洋調查工作。以社會公益服務應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為主,同時開展應用技術研發、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建設國家海洋公益事業科技創新體系。
(2)海洋應用技術創新體系
以產—學—研基地和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為節點,鏈接涉海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科技研發隊伍,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海洋應用技術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產業競爭力。建立有效機制,聯合建設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海洋研究開發機構等產—學—研基地。鼓勵企業參與國家和地方的高新技術研發項目,研究所與高等院校緊密結合企業需求開展研發活動,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3)海洋知識創新體系
以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發揮科學院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海洋基礎研究方面的作用,發揮海洋部門的科研機構在海洋應用基礎研究方面的作用,培植和形成高水平、資源共享的海洋基礎科學和前沿領域研究基地。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主線,瞄準若干前沿科學領域,以及國家和地方重大需求,建設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4)區域海洋科技創新體系
圍繞區域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以提升區域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為主線,推進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區域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促進中央與地方海洋科技力量的有機結合,增強海洋科技創新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度。加強整體策劃與合作,組織實施區域海洋產業行動計劃,聯合創建一批區域海洋產業技術研發轉化中心和孵化基地,共建區域海洋生態與環境研究、監測、示范、推廣基地和網絡,形成合理的區域海洋科技布局。
7.加強海洋科技平臺建設,提高海洋科技基礎能力
以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為主線,以實現海洋科技資源共享為核心,按照項目、基地、人才統籌安排的原則,強化總體布局,整合與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持續加大中央與地方財政投入,建設能滿足我國海洋事業快速發展所需的海洋科技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
(1)海洋科學研究實驗基地
建設海洋科學研究基地體系。建立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國家實驗室),新建5-8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5-20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擴大海洋科學觀測站建設。在南極內陸Dome-A地區、北極黃河站,建設極端環境野外科學觀測站;在我國管轄海域即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各建立1-3個裝備有現代觀測儀器的海洋生態環境科學觀測站,構建國家海洋科學觀測站網絡體系。
建設國家級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公共安全技術等領域的海洋工程(技術)中心。
(2)重大海洋科技基礎設施
本著共享共建原則,建設海上海洋科學觀測平臺。新建造2-3艘新型海洋科學調查船,并以3-4艘海洋科學調查船為載體,裝備現代化海洋觀測與分析設備,形成近海、大洋及深海的海上觀測系統與研究條件平臺。裝備海洋生物資源與功能基因、海洋環境與動力學、海洋監測與探測、海洋地質與資源、海洋生態與環境等重點實驗室急需的大型設備,建設共享的綜合研究實驗平臺。
(3)海洋科技資源共享與服務平臺
海洋科學數據服務平臺建設。建成包含海洋基礎地理、海洋資源、海洋生態與環境、海洋災害、海洋經濟、海洋管理、海洋遙感監測、海洋科技文獻和極地等15類海洋科學數據的共享數據庫系統,使其成為擁有要素全、時間系列長、覆蓋區域廣、標準化程度高的網絡化、信息化數據共享服務平臺。
海洋科技資源平臺建設。本著整合、共享、提高、完善的原則,進行海洋科技資源整合,構建海洋微生物、極地樣品、大洋樣品和海底樣品等海洋自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以及海洋科技文獻信息服務平臺和海洋標準化技術服務平臺等。
海洋經濟平臺和示范基地建設。建設海洋公共技術服務、生態環境保障、海洋管理決策輔助和科技信息服務等的海洋經濟平臺;建設若干個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和海洋高新技術開發示范園區,帶動海洋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8.加強海洋科技教育,培育海洋科技人才隊伍
(1)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強力打造優秀創新團隊
堅持人才為本,把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作為海洋科技創新的戰略舉措,實施海洋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工程和優秀海洋科技創新團隊建設計劃。結合海洋重大項目、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學科建設,加強對創新人才的培養,力爭在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領域,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專家和戰略性專家,形成海洋優秀創新人才群體和創新團隊;探索杰出人才加優秀創新團隊或優秀群體的科技隊伍組織模式,實現創新人力資源、設備、經費的凝聚。到2010年,從國外引進30名左右高層次海洋科技人才,培養30-50名國內一流專家、100-150名學科帶頭人和數千名科技骨干,重點支持10個左右由國內外知名學者領軍的跨學科優秀科技創新團隊,切實加強海洋科技隊伍建設。
(2)發展海洋教育,加強海洋科技普及和創新文化建設
深化海洋高等教育改革,加強海洋重點學科建設;努力辦出國際一流的海洋院校;創新研究生培養機制,著力培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堅持產—學—研結合,鼓勵和支持涉海高校同相關企業、海洋科研機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緊密型合作關系,共同培養海洋創新人才;重視海洋社會科學和戰略研究人才培養;加快海洋職業教育的發展,培養一大批服務第一線的各類海洋職業技術人才。
加強海洋科技普及和創新文化建設。全面推進海洋先進文化教育;打造海洋科普精品與教育基地,努力提高全社會海洋意識。以提高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為目標,倡導植根于團隊合作、激發創新思維的學術自由和民主,逐步構建起科學民主、銳意創新、協同高效、廉潔公正的海洋科技創新文化。
(3)發揮人力資源潛力,完善海洋科技工作考核評價機制
建立符合科技人才規律的多元化考核評價體系,對科學研究、科技管理、技術支持、行政管理等各類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建立不同學科、不同類型人才的評價體系,逐步建立起以業績為核心,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海洋科技工作考核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鼓勵科技、教育、管理和企業人力資源共享,試行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人員使用與項目、課題相結合的新型人事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
要加強對海洋科技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地方、部門和社會團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推動本規劃綱要的組織實施。建立海洋科技政策的部門間協調機制,加強政府涉海部門支持海洋科技發展的協調工作。加強對海洋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的管理和引導。加強對經濟欠發達、海洋科技發展滯后地區的扶持力度,促進欠發達地區海洋科技能力建設,帶動區域海洋科技平衡和諧發展。
2.加大海洋科技投入
建立國家穩定增加的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財政資金的合理配置和引導,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增加全社會海洋科技投入。適應財政制度改革的形勢,積極爭取和安排好海洋科技資金。充分利用和調動社會資源。積極推進科研院所參加職工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逐步提高公益類科研機構基本支出的保障水平。加大對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投入,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要與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相結合。各級海洋、科技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把解決海洋科技投入作為海洋科技工作的根本保障加以落實。
3.深化海洋科技體制改革
深化海洋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營造平等競爭的創新環境。繼續推進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改革,加快結構調整和制度創新,增強科研機構的創新動力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場能力的科研機構要深化產權制度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努力發展成為具有持續開發能力的高新技術海洋科技型企業和行業技術創新平臺。非營利科研機構繼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建立職責明確、評價科學、開放有序、管理規范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事業型科研機構和海洋業務中心要逐步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深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4.建立海洋科技資源共享機制
進一步推進海洋科學數據共享機制建設,根據“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則,制定海洋調查、數據共享相關管理規定,完善數據共享標準。建立和完善海洋科學考察和調查船舶共享機制,鼓勵一船多用、多學科結合。加強海洋自然科技資源共享機制建設,充分發揮海洋自然科技資源在基礎研究中的作用。廣泛開展區域海洋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區域性海洋科技合作機制建設。
5.擴大海洋科技國際合作
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建立新型海洋科技合作機制。積極參與國際海洋領域重大科學計劃,與世界高水平的大學、研究所,探索建立長效的、高水平的合作與交流機制。落實政府間海洋科技合作協定,拓展工作渠道,形成政府搭臺,研發機構、大學、企業等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國際海洋科技合作局面。支持我國科學家在重要國際海洋科學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
6.營造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環境
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海洋產業集約發展。大力組織推廣海洋科技成果,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與支持。積極推進企業技術創新,特別是涉海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強資源共享服務的供給和專業技術服務的支撐,鼓勵以技術投資方式帶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建設與發展,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促進大學和研究機構圍繞企業需求開展創新活動的機制。鼓勵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參與海洋科技創新及成果推廣應用。支持涉海企業、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自主制定和參與制定國際、國內海洋技術及產品標準。加大對海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培育力度。
7.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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