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洋系統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2011-2015年)已順利實施完成,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海洋法律法規得到深入宣傳,全社會海洋意識得以普遍提升,各類海洋開發活動主體依法用海意識不斷增強,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6〕11號)、《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和《中共國家海洋局黨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海洋的決定》(國海黨發〔2015〕30號)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緊緊圍繞“十三五”期間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目標,深入開展海洋法治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海和法治海洋建設,為實現海洋強國建設目標發揮指導性、規范性、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二)工作目標。海洋法治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依法治海進一步深化,海洋系統全體黨員黨章黨規意識明顯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形成促進海洋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海洋法治宣傳教育要圍繞“十三五”海洋工作總體思路、總體目標開展,為夯實海洋工作五大體系、實施六項重點工程提供法律支持,自覺服務于海洋工作大局。
——堅持依靠群眾,服務群眾。以沿海地區廣大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開展海洋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宣傳與沿海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之為群眾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海有機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立法、執法等活動中,引導社會公眾在法治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涉海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提升法治素養。
——堅持講求實效,不斷創新。海洋法治宣傳教育要結合時代特點,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不斷創新宣傳載體和方式方法,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海洋系統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深入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和建設海洋強國的重要部署,宣傳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黨內法規建設的生動實踐。深入學習貫徹《中共國家海洋局黨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海洋的決定》,使海洋系統了解和掌握全面建設法治海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二)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在海洋系統普遍開展憲法教育,深入學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培養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
(三)結合學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國防法以及國際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會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四)學習宣傳《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共國家海洋局黨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海洋的決定》,大力宣傳依法行政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促進法治海洋建設。
深入學習宣傳《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島保護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領海及毗連區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以及其他涉海法律法規和國際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培訓和法治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全系統干部職工自覺守法、辦事依法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強化廣大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維護權益靠法的法律意識。
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尊崇黨章,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三、對象和要求
海洋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重點是,各級海洋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海洋開發活動參加者和青少年。
(一)領導干部應當成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各部門、單位要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組織開展集體學法。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做學法表率。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是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決策前應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各部門、單位要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
(二)結合海洋綜合管理崗位需要,推動海洋系統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經常化。各部門、單位要通過舉辦法治講座、法律咨詢、法治培訓、征文比賽及競賽、法治專欄等比較成熟的形式和做法開展海洋法治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健全本部門、單位日常學法制度,國家工作人員每年度法律知識培訓不得少于40學時;要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不斷拓寬學法渠道,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推進學法形式創新。把海洋法治教育內容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繼續擴大對海洋系統市、縣級培訓范圍,切實保障法律法規培訓的覆蓋面和法律效果。
(三)積極引導海洋開發活動參加者努力學法、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增強海洋開發活動參加者依法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各部門、單位要積極利用“12.4”國家憲法日、“6.8”海洋宣傳日、“5.12”防災減災日等集中開展學法活動,推動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要充分發揮報刊、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的積極作用,努力擴大海洋法治宣傳的覆蓋面。各部門、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從不同群體的特點出發,因地制宜開展有特色的法治宣傳教育。突出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誠信守法、愛國敬業意識,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加強對涉海村民的法治宣傳教育,幫助、引導他們依法維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
(四)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堅持從青少年抓起。各部門、單位要針對青少年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把海洋意識與海洋法治教育的內容納入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體系,使青少年從小樹立海洋意識和法治意識。加快推進海洋法治知識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充分發揮全國海洋意識教育基地、全國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的平臺作用,將海洋法治教育作為基地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在全國大中學生海洋知識競賽、海洋文化創意設計大賽和海洋夏令營等社會實踐活動中有機融入海洋法治教育內容,增強其海洋意識、海洋法治觀念和參與海洋實踐的能力。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和網絡建設。
四、工作步驟
全國海洋系統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到2020年結束。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宣傳準備階段
2016年底前,各省(區、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完成本地區、本單位海洋“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計劃),報國家海洋局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
2017年1月至2020年,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各單位依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本規劃全面貫徹實施。2018年開展中期檢查督導。
(三)檢查驗收階段
2020年6月至10月底,按照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國家海洋局組織開展全國海洋系統“七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總結驗收和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表彰。
五、組織保障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要把海洋法治宣傳教育納入本部門、單位領導班子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健全完善本部門、單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機構建設。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進一步完善統一部署、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二)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各部門、單位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根據各自特點和實際需要,在管理、服務過程中,結合海洋行業特點和特定群體的法律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海洋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健全本部門、本單位普法協調協作機制,充分調動各相關部門的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形成推進海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發展的合力。
(三)健全考核機制。國家海洋局將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監督考核和激勵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評指導標準和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辦法和機制。按照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海洋系統“七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期檢查和總結驗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四)加強經費保障。各部門、單位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證專款專用,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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