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試行)》要求,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編制。本報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圍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網站(xybjob.com)查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南寧市中新路2號,郵編:530021,電話:0771-5829620)。
一、總體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自治區海洋局認真貫徹執行《條例》,成立了由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辦公室主任和綜合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做到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健全,責任、人員落實到位,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規范化、制度化,先后制定了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發文規范,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范圍及公開程序。健全相應的監督保障機制,方便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2019年自治區海洋局沒有更新已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自治區海洋局門戶網站可提供移動App、Rss訂閱、內容分享及其他便民服務,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載體和平臺。同時,加強不同平臺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五)緊緊圍繞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把權責、財政信息、行政審批結果、項目審批查詢、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工程環評管理、行政執法、等作為主動公開的重點內容,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凡屬于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都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公開工作。二是“網上辦事”欄目直接鏈接引導至廣西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按照事項性質等方式提供分類導引服務,提供在線辦理與在線查詢,辦事指南準確,辦事流程規范,實現政務服務的標準化、精準化、便捷化、平臺化、協同化,服務渠道暢通,群眾滿意度提升。三是積極回應與職責相關的社會熱點,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拓展群眾參與和知曉渠道,及時答復公眾提問,解答群眾疑慮,回應社會關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情況。全年未發現與自治區海洋局有關的,對社會影響惡劣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存在。
(二)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及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2019年通過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全年已經公開相關政府信息152條,包括工作動態、通知公告、財政信息、人事任免、行政審批、海洋經濟、海洋環境保護、海域海島使用等內容。
(三)主動向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主動向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自治區檔案館、自治區圖書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相關信息。
(四)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門戶網站內容更新及時,積極回應公眾留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311 |
減1281 |
3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增1 |
1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1 |
2063.87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而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沒有發生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工作時效有待提高。二是互動交流不夠充分。三是政務微信的運用有待加強。
(二)改進措施
1.加強部署安排。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高效推進工作。
2.加強互動交流。強化網站在線服務功能,圍繞工作重點和社會熱點,積極開展征集調查與在線訪談活動。
3.加強運用新媒體。2020年申請開通運營政務微信公眾號,提高關注度,促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更加注重信息公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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